近日,山東省能源局印發(fā)了《2021年全省能源工作指導意見》(以下簡稱“意見”)。
該《意見》劃定了今年目標:到2021年底,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發(fā)電裝機達到5200萬千瓦以上,占電力總裝機比重達到32%以上;煤電裝機控制在1億千瓦左右,占電力總裝機比重66%左右。2021年,煤炭產量穩(wěn)定在1.1億噸左右;天然氣供應量220億立方米以上;省外來電1200億千瓦時以上;能源基礎設施投資600億元以上。
其中在加強能源領域科技創(chuàng)新方面指出,要聚焦儲能、氫能等領域標準體系建設,制定儲能設計、驗收和燃料氫氣中含硫化合物測定等地方標準。
在推進氫能產業(yè)發(fā)展方面明確指出,積極推動東岳集團燃料電池用質子交換膜產業(yè)化等首批重大示范項目建設,評選并啟動第二批省級示范項目建設,年內完成投資20億元。開展可再生能源制氫試點,建成東營“漁光互補”光伏制氫項目。有序推動魯氫經濟帶及周邊地區(qū)加氫站建設,新增加氫站8座,日供氫能力增加6000公斤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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